| 序号 |
当事人名称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行政处罚内容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
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 |
备注 |
| 1 |
江西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
吉银罚决字〔2026〕1号 |
1.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 2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 3.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; 4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 5.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; 6.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。 |
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109.81万元 |
中国人民银行吉安市分行 |
2026年2月6日 |
2026年2月24日-2031年2月23日 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