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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名称 |
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|
违法行为类型 |
行政处罚内容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|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|
公示期限(自公示之日起计算) |
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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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西广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|
抚银罚决字〔2026〕2号 |
1.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;2.违反账户管理规定;3.违反金融科技业务管理规定;4.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;5.占压财政存款或资金;6.违反信用信息采集、提供、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;7.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。 |
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86.56万元 |
中国人民银行抚州市分行 |
2026年8月28日 |
2026年9月2日—2029年9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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