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南银罚字〔2022〕7号)-凯发真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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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(南银罚字〔2022〕7号)

序号

当事人名称(姓名)

行政处罚决定文号

违法行为类型

行政处罚内容
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

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

备注

1

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南银罚字〔2022〕7号

1.未按规定向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、变更、撤销等资料;

2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

3.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。

警告,并处罚款人民币53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

2022年7月12日

2

陈英平(时任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)

南银罚字〔2022〕7号

对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

1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

2.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。

处罚款人民币3.5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

2022年7月12日

3

贺元艳(时任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)

南银罚字〔2022〕7号

对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

1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

2.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。

处罚款人民币2.5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

2022年7月12日

4

刘丽薇(时任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)

南银罚字〔2022〕7号

对江西莲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:

1.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;

2.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。

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

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

2022年7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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